声明

本文是学习GB-T 33821-2017 汽车稳定杆用无缝钢管.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,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,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

1 范围

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稳定杆用无缝钢管的订货内容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、技术要求、试验方

法、检验规则、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。

本标准适用于制造汽车稳定杆用冷拔或冷轧无缝钢管(以下简称钢管)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
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

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

GB/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

GB/T 223.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

GB/T 223.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 S 分光光度法

GB/T 223.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碳酸钠分离-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

GB/T 223.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

GB/T 223.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

GB/T 223.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

GB/T 223.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

GB/T 223.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
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

GB/T 223.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(钾)光度法测定锰量

GB/T 223.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

GB/T 223.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

GB/T 223.7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姜黄素直接光度法测定硼量

GB/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

GB/T 228.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:室温试验方法

GB/T 231.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:试验方法

GB/T 244 金属管 弯曲试验方法

GB/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

GB/T 699—2015 优质碳素结构钢

GB/T 1222—2007 弹簧钢

GB/T 2102 钢管的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

GB/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

GB/T 3077—2015 合金结构钢

GB/T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
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(常规法)

GB/T 5777—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

GB/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

GB/T 7735—2016 无缝和焊接(埋弧焊除外)钢管缺欠的自动涡流检测

GB/T 10561—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

GB/T 33821—2017

GB/T

12606—2016 无缝和焊接(埋弧焊除外)铁磁性钢管纵向和/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漏磁

检测

GB/T

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

GB/T

17395 无缝钢管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误差

GB/T

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

GB/T

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(常规方法)

3 订货内容

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:

a) 标准编号;

b) 产品名称;

c) 牌号;

d) 尺寸规格;

e) 订货数量(总重量或总长度);

f) 交货状态;

g) 制造方法;

h) 特殊要求。

4 尺寸、外形、重量

4.1 外径和壁厚

钢管的公称外径(D) 和公称壁厚(S) 应符合 GB/T 17395
的规定。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

商,可供应其他外径和壁厚的钢管。

4.2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

4.2.1 钢管的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
1 钢管外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

公称外径D

允许偏差

≤20

±0.10

>20~30

±0.15

>30~50

±0.20

>50~75

±0.30

D>75

±0.5%D

4.2.2 钢管的壁厚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
2 钢管壁厚允许偏差

单位为毫米

公称壁厚S

允许偏差

≤3.0

±10%S

>3.0

±8%S

style="width:0.26668in" />GB/T 33821—2017

4.2.3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应表1、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

钢管。

4.3 长度

4.3.1 定尺和倍尺长度

4.3.1.1 钢管通常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。

4.3.1.2 钢管的定尺长度在2000 mm~4000 mm
范围内,其定尺长度允许偏差为 0 mm

4.3.1.3 钢管的倍尺总长度范围为:>4000 mm~6000
mm,全长允许偏差为 0 mm。 每 个 倍 尺 长 度

应按下述规定留出切口余量:

a) 外径不大于50 mm,5 mm~10 mm;

b) 外径大于50 mm,10 mm~15 mm。

4.3.2 通常长度
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管可以3000 mm~12000
mm 的通常长度

交货。

4.3.3 其他长度及允许偏差
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管可按其他长度及允许偏差交货。

4.4 弯曲度

4.4.1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
3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

钢管公称壁厚S/mm

每米弯曲度/(mm/m)

≤5

≤1.0

>5~15

≤1.5

>15

≤2.5

4.4.2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总长度的0.15%。

4.4.3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和全长弯曲度可采用其他
规定。

4.5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

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壁厚公差的70%。

4.6 端头外形

4.6.1 公称外径不大于50 mm 的钢管,管端切斜应不超过1.0 mm;
公称外径大于50 mm 的钢管,管端

切斜应不超过1.5 mm。 钢管的切斜见图1。

GB/T 33821—2017

style="width:7.87343in;height:2.03346in" />

1 切斜

4.6.2 钢管的端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。

4.7 重量

4.7.1
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,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。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/T 17395
的规定,钢的 密度取7.85 kg/dm³。

4.7.2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交货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符
合如下规定:

a) 单支钢管:±10%;

b) 每批最小为10 t 的钢管:±7.5%

5 技术要求

5.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

5.1.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分别符合 GB/T 3077—2015 中15CrMo
、20CrMo 、30CrMo、 35CrMo、42CrMo, 或 GB/T 1222—2007 中 6
0Si2MnA、60CrMnA、50CrVA, 或 GB/T 699—2015 中 25Mn 的规定。

5.1.2 牌号为20Mn2B 、25MnCrAITiB
的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
4 钢的化学成分

牌号

化学成分(质量分数)",b/%

C

Si

Mn

Al

Cr

Ti

B

P

S

20Mn2B

0.17~0.24

0.17~0.37

1.50~1.80

0.0008~0.0035

≤0.025

≤0.010

25MnCrAITiB

0.22~0.28

0.10~0.40

1.10~1.50

0.015~0.080

0.10~0.30

0.02~0.05

0.0010~0.0050

≤0.025

≤0.010

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:Cu≤0.20%,Cr≤0.30%,Ni≤0.30%,Mo≤0.10%。

钢中残余钨、钒、钛含量应作分析,结果记入质量证明书中。根据需方要求,可对残余钨、钒、钛含量加以限制。

5.1.3 钢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222 的规定。

5.1.4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供应其他牌号的钢管。

5.2 制造方法

5.2.1 钢的冶炼方法

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,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炼方法冶炼。经供需双方协商,钢也可采用较高

要求的其他方法冶炼。需方指定某一种冶炼方法时,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
GB/T 33821—2017

5.2.2 管坯的制造方法

管坯应采用连铸加热轧(锻)方法制造,也可采用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其他更高质量要求。

5.2.3 钢管的制造方法

钢管应采用冷拔或冷轧无缝方法制造。需要指定某一种制造方法时,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
5.3 交货状态

钢管应以退火状态交货。根据需方需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钢管也可以冷拔或冷轧状态交货,其性

能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。

5.4 力学性能

退火状态交货钢管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钢管应做布氏硬度检验,硬度值应符

合表5的规定。

5 钢管的力学性能

序号

牌号

抗拉强度Rm

MPa

下屈服强度R。“

MPa

断后伸长率A

%

钢管的布氏硬度

HBW

不小于

不大于

1

15CrMo

400

300

25

190

2

20CrMo

450

320

25

190

3

30CrMo

500

350

22

200

4

35CrMo

550

370

22

200

5

42CrMo

580

390

20

205

6

60Si2MnA

600

400

20

215

7

60CrMnA

600

400

20

215

8

50CrVA

580

380

20

215

9

20Mn2B

500

350

20

190

10

25Mn

500

350

20

190

11

25MnCrAlTiB

520

380

20

200

拉伸试验时,如屈服不明显,可测定规定塑性延伸强度Rpo替代R。

5.5 无损检测

5.5.1 钢管应按以下方法中的一种方法进行无损检测:

a) 按 GB/T 5777—2008 的规定进行超声检测,验收等级L2;

b) 按 GB/T 7735—2016 的规定进行涡流检测,验收等级 E2H 或 E2 级;

c) 按 GB/T 12606—2016 的规定进行漏磁检测,验收等级 F2。

5.5.2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可采用其他方法进行无损检测。

GB/T 33821—2017

5.6 脱碳层

钢管应做脱碳层检验。退火状态交货的钢管内外表面脱碳层(铁素体+过渡层)深度应分别符合

表6的规定。当合同中未注明脱碳层深度级别时,按普通级执行。

6 脱碳层级别深度

单位为毫米

类型

合格级别

不大于

普通级

较高级

高级

单面脱碳层深度

0.15

0.10

0.05

5.7 显微组织

钢管应做显微组织检验。成品钢管的显微组织应为珠光体与均匀分布的铁素体。

5.8 晶粒度

钢管应做晶粒度检验。成品钢管的实际晶粒度应不小于6级。

5.9 非金属夹杂物

钢管应做非金属夹杂物检验。钢管的非金属夹杂物按 GB/T 10561—2005 中 的 A
法评级,A、B、

C、D 各类夹杂物的细系级别和粗系级别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
7 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

非金属夹杂物类型

合格级别

不大于

细系

粗系

A

2.0

2.0

B

2.0

2.0

C

1.5

1.5

D

1.5

1.5

5.10 表面质量

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光洁无氧化铁皮,不应有目视可见的裂纹、折叠、结疤、轧折和离层。这些缺陷应

完全清除,清除深度应不超过公称壁厚的负偏差,清除处的实际壁厚应不小于壁厚允许的最小值。

5.11 特殊要求

5.11.1 压扁
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,壁厚与外径之比小于10%的钢管可做压扁试

验,试样压扁后平板之间的距离 H 按式(1)计算:

GB/T 33821—2017

式中:

style="width:1.75332in;height:0.65244in" />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(1)

H 两块压板之间的距离,单位为毫米(mm);

S 钢管的公称壁厚,单位为毫米(mm);

D— 钢管的公称外径,单位为毫米(mm);

a — 单位长度变形系数取0.08。

压扁试验后,试样上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。

5.11.2 弯曲

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商,并在合同注明,外径不大于22 mm
的钢管可做弯曲试验,弯曲角

度为90°,弯芯半径为钢管外径的2倍,弯曲后试样弯曲处不应出现裂缝或裂口。

6 试验方法

6.1 钢管化学成分的仪器分析应符合GB/T 4336 、GB/T 20123
的规定,湿法分析应符合GB/T 223.5、 GB/T 223.9 、GB/T 223.12 、GB/T
223.14 、GB/T 223.23 、GB/T 223.26 、GB/T 223.53 、GB/T 223.59、 GB/T
223.63 、GB/T 223.68 、GB/T 223.69 、GB/T 223.78
的规定,仲裁时应按湿法分析的规定。

6.2 钢管的尺寸和外形应采用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逐根测量。

6.3 钢管的内外表面应在充分照明条件下逐根目视检查。

6.4 钢管其他检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取样方法应符合表8规定。

表 8 钢管的试验方法、取样方法及取样数量

序号

检验项目

取样数量

取样方法

试验方法

1

化学成分

每炉取1个试样

GB/T 20066

见6.1

2

拉伸

每批次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2975

GB/T 228.1

3

硬度

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2975

GB/T 231.1

4

超声检测

逐根

GB/T 5777—2008

5

涡流检测

逐根

GB/T 7735—2016

6

漏磁检测

逐根

GB/T 12606—2016

7

脱碳层

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224

GB/T 224

8

显微组织

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13298

GB/T 13298

9

晶粒度

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6394

GB/T 6394

10

非金属夹杂物

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10561—2005

GB/T 10561—2005

11

压扁

每批次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246

GB/T 246

12

弯曲

每批在两根钢管上各取1个试样

GB/T 244

GB/T 244

GB/T 33821—2017

7 检验规则

7.1 检查和验收

钢管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。

7.2 组批规则

钢管的化学成分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可按熔炼炉检查验收,钢管的其余检验项目应按批检查和验
收。每批应由同一牌号、同一炉号、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制度(炉次)的钢管组成。每批钢管的数量应

不超过如下规定:

a) D≤76 mm且 S≤3.0 mm,400 根;

b) 其他尺寸,200根。

7.3 取样数量

每批钢管各项检验的取样数量应符合表8的规定。

7.4 复验和判定规则

钢管的复验和判定规则应符合 GB/T 2102 的规定。

8 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

钢管的包装、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/T2102 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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